岁末年初,我去云南,完成了在国内的第一个 Roadtrip。
昆明驱车,往返普达措国家公园,路上很多时间,回头去看,慢慢去理自己和 Roadtrip 之间的前世今生。
Roadtrip 这个词,也许中文里最好的对应是「公路旅行」。我先这么用着。中文英文,随机交替。
1. 启蒙:1本书,2个人
我的 Roadtrip 启蒙,是在美国完成的,连同 Hiking (徒步)和 Camping (露营)。
2011年夏天,结束商学院学习之后,我用近3个月时间,独自驾车,从东岸到西岸,再回到东岸,经过26个州,在美国地图上,画了个不大不小的圈。
在这之前,我在国内,算得上通常意义上的「老司机」,多次「自驾游」;即使在美国,也已经自驾旅行至少10次以上。但真正的启蒙,换句话说,真正开始领略 Roadtrip 的意义,却是在2011年这个夏天,起点是 1 本书,2个人。
1.1 一本「长尾」书 on Perspective
「横穿大陆」这个旅行决定,多少有点拍脑袋的意味。还记得那是6月的一天上午,坐在波士顿 Common Ave 的 Bluestate Cafe,读到马克·吐温的一段话:
Twenty years from now you will be more disappointed by the things that you didn’t do than by the ones you did do. So throw off the bowlines. Sail away from the safe harbor. Catch the trade winds in your sails. Explore. Dream. Discover.
瞬间被击中。
出发日期定在7月3日。准备的时间并不长。
必须读书,是不是?翻了很多书,撞见了 Jeremy Krug 的 The Roadtrip Book.
市面上的旅行书,大多关于路线或目的地指南。这本书,是关于如何做公路旅行。这对于「无知无畏轻微焦虑」的我,如同及时雨。
但真正抓住我的,其实是开头的一句话:
In the preparation of this book, I decided to use roadtrip as one word. The dictionary officially states that it should be written as two words: road trip. However, I’ve come to learn that a roadtrip is more a state of mind than a method to get from Point A to Point B, more an attitude than a drive along a strip of pavement. It’s a word that deserved to be coined.
中文:在这本书里,我决定把「Roadtrip」连写为一个词。字典里总是分成2个词:Road Trip。但是,我逐渐认识到,Roadtrip 不仅仅是从A点到B点的方式,更是一种心灵的状态;不仅仅是简单地开车,更是一种态度。因此它完全值得为之生造一个词。
的确如此。Road Trip 是更普遍的词。如果你在 Google 里输入 Roadtrip,可能会看到提醒,「你是指 Road Trip?」甚至 Wikipedia 的相关词条,也是 Road Trip。
我相信 Jeremy Krug 不是 Roadtrip 这个词的创造者。但这段话,深刻地印在了脑海中。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用过 Road Trip。
那次旅行之后,没再打开过这本书。刚刚去翻出来,真的可以用 good advice, lousy writing 来形容。好奇之下,去 Amazon 看了看,只有2个评价。更滑稽的是,Amazon上的封面,赫赫然 Road Trip 这个词。说好的 Roadtrip 呢?
当初怎么就会撞上这本「长尾」书呢?而刚好这本书,又如此深刻地影响了我。
多年后,穿过 Vermont 的五彩秋色,关于这本书的记忆,突然蹦出来。那一刻,一个念头涌上来,也许当年被 Roadtrip 这个词击中,是潜意识里对「因了马克·吐温一段话立刻开始一场长距离旅行」这种冲动做法的合理化(justification)?
人和书的相遇,也真是一种难以言传的缘分啊。
1.2 启蒙者1号:Dave on Wisdom
我选择7月3日从波士顿出发,是因为在「美国摇篮」波士顿看过盛大的国庆庆典之后,希望可以找个小城去看看国庆日的另一面。
▲ Photo Source: Delegate Tony McConkey’s Official Blog
这个小城,选在了马里兰州的 Annapolis,是美国海军学院所在地。的确是小城,但意义上,并不那么「小」,至少半城的居民,要么和海军相关,要么和华盛顿DC相关。
7月4日一大早,我跟 Nathan 在一间小城咖啡馆碰面。他是土生土长小城人,上了海军学院,成为一名军官;退役后,在 DC 一个智库工作。在接下来的1个半小时里,他给我讲小城的历史,讲他在军队、华盛顿的各种故事。
分手前,他带我去看不远处的一棵树,当年他和顽皮的小伙伴,快把这棵树折磨死了,它却顽强地活下来了。他说这棵树,宛若自己的「救赎树」。无论是偶尔开车经过,还是刻意到树下独处,这棵树总是带给他特别的力量。
和 Nathan 的会面,让我对于这个小城,有了完全不同的感觉;纵然我已经在美国生活两年,纵然此前在美国公司工作近10年,他的世界,于我,也是有点陌生、却又令人兴奋的。
安排我和 Nathan 会面的,是我的朋友 Dave。
Dave 退休前是公务机飞行员,全球各地飞了很多地方。退休后,一半时间经营两个 BnB,一半时间驾着自己的小飞机,到处去玩。
Dave 很特别。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次商务旅行中。那时的他,年近60,但身形矫健,个子不算高,背却十分挺直,看起来真的只有50岁出头的样子。笑起来,一对很深的酒窝,一口亮瞎眼的白牙。朋友介绍说,他在世界各地都有女朋友。
我和他都是「晨型人」。作为餐厅最早的客人, 我们坐在了一起。七七八八闲聊之后,聊到了旅行。
他一边切着盘子里的 Omelet,一边带点漫不经心地说,
我去过了全球很多国家。刚开始,我看到的都是不同,和美国太不一样了,我特别好奇。但去得越多,你开始慢慢去注意到那些人。然后,我发现,不管什么地方的人,不管外表多么不同,文化多么不同,从心底里,大家都差不多。
Wow.
我看着他。他拨出一片洋葱,说,
就好像洋葱,可能有红洋葱、青洋葱、白洋葱;剥开来,有的会辣眼睛,有的不会;但一层层剥下去,到头来,内心(Heart)都是一样的。我们都希望快乐、健康和爱。
他抬起右手,放在了左边心房的位置。
Wow.
我很久都无法忘记这个场景。
也许是因为这次清晨的谈话,也许是因为我们都自带「Travel Bug」,也许是因为我们对于自然和人都有着深切的好奇,Dave 和我,成了忘年的朋友。
他是一个旅行老手了,我所有的问题,他都有答案,而且是特别简单直接的答案,这对于消除我上路的不确定,实在是大有裨益的。
我对他深怀感恩的是,他尽量在我要停留的地方,安排我和他的朋友们会面。他是一个有趣的人,这些朋友大多来自他们的自驾机俱乐部,各行各业,很多都是我自己职业圈无法触及的,而且都非常有趣。
回想起来,以我那时候的阅历,和这些人,并没有对话的能力;可是,他们的确给我的世界,打开了一扇窗;也在不知不觉中,影响到了我的旅行观。
我一方面认同 Dave 的「洋葱观」,可是也越来越多地看到,每个人,原来都是那么的不同;透过不一样的个体,去看旅行的地方,可以让整个的旅行变得丰盈、美好。
也是因为这些人,这些际遇,我开始发现,原来自己真的很喜欢这样的相遇和联结,也开始学习在 Roadtrip 中去和不同的人联结,开始把这样的联结,作为旅行中和目的地同样重要的体验;开始在旅行之后,仍然让联结继续。
写到这里,想起 Dave 还说过一句话,和 Roadtrip 无关,却也一直记得。
当我感觉低落时,甚至抑郁时,我会驾着飞机穿越云端。即使下面狂风大作,云朵之上,始终是万里晴空。
1.3 启蒙者2号:Larry on Road Smarts
从马里兰经过弗吉尼亚,下一站就是肯塔基州了。
很庆幸,在公路旅行的前段,得到了朋友 Larry 的开示。
Larry 是个工程师,因为工作关系,一年大部分时间在路上。他的生活很简单,却有两大痴迷:Corvett 跑车和打猎。这两个嗜好,意味着他和车,有着不解之缘;也意味着,他或许会穿过半个美国,去赴一次友人的狩猎之约。
换句话说,他的 Roadtrip 经验,不是一般的丰富;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工程师,他的经验,基本都是简单、直接、可言传的。
他用了一个晚上,手把手传授他的 Road Smarts。
我也还记得这个场景。先是他坐在自己的专属摇椅上,抱了自己专属的小熊茶杯(seriously),悠悠然的,想到什么说什么,我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奋笔疾书做笔记。后来他坐不住了,把我拉到大桌子前,摆出几本地图,从基本功开始传授。
除了胎压这些很实际的「常识」,他建议我尽量避开 Interstate(州际高速)。
▲ 我出门前,根据 Amazon 的评价,买了一本厚厚的地图(忘了出版商名字)。Larry 不屑一顾地推开那本地图,把他自己的大开幅版的 Rand McNally Atlas 送给我,教我规划 Scenic Drive (风景路),教我用路上的 Mile Marker(里程碑)来定位,以至于后来在路上,当我遇到机械或路况的问题,第一个打的电话,一定是他。
而我最记得的是,他用浓重的南方口音,跟我说:
如果这次旅行,你只走高速,你并不会真正了解美国。
在后来的旅行中, 当我穿过一个个小镇,走进一个个 Diner(一大早开业午后关门的本地小餐馆),甚至生发出做一个「Small Town Main Street」摄影项目的想法时(虽然至今没实现,却也至今未放弃),我总会想起 Larry。▼
2. 回到过去
说起美国的公路旅行,很多人首先会想起66号公路;最能打动我的,不是这段,而是1900-1910年之间的汽车旅行者,那是在福特T型车量产之前,在公路网络开始铺设之前。
2.1 Jackson 医生,第一个横穿美国大陆的人
美国本土第一次横跨大陆的公路旅行,是 Horatio Nelson Jackon 在1903年完成的。▼
Jackson 是一名富有的医生,也是汽车发烧友。他跟人打赌,可以在90天内,驾车横穿美国大陆,赌注是50美金。5月23日,Jackson 带着一名机师随从,从旧金山出发。才走15英里,车就爆胎了。他们仍然一路东进,路上还收养了一条斗牛犬,取名叫Bud。
虽然险象环生,「三人帮」跌跌撞撞,终于在7月26日,到达纽约,历时63天12小时30分。
美国第一个「横穿大陆」的旅行,成功了。
这个拍拍脑袋的旅行,给「横穿大陆」增加了些英雄、浪漫和好玩的色彩,「横穿大陆」成为了很多人的梦想和心愿,一代代地传递下去。
2.2 Delany 律师,重新体验大陆开拓者的豪情与敬畏
那时候的车,很贵很简陋,跑起来很拉风,因为没顶没窗也没有挡风玻璃,一跑起来,沙尘扑面。
那时候的路,坑坑洼洼,车到河边才发现没桥,到了山前才发现没路。
更重要的是,如果要走长路,必须得自给自足。这意味着,一上路,得装上几百斤重的装备,餐具、寝具、甚至「门口五金店,都得打包进来」,因为路上没有餐馆、没有酒店、没有便利店、没有修车铺、很少加油站。
换句话说,那时候的长途旅行者,不单要有钱,还要拥有一颗「不畏艰险、勇于探索」的心,就像譬如科罗拉多州的律师 Philip Delany.
Delany 在1903年夏天,从 Colorado Springs 驱车往返新墨西哥州的 Santa Fe。全程900英里,用了9天。这个距离,放到今天,1天半,轻轻松松。
穿越险峻的洛基山,这段上山入地的旅程,充满艰险,要是遇上暴雨,马路瞬间变泥沼。可是,这片大陆,以最原始、最自然的姿态,以他从未见过的神奇和壮阔,将他彻底征服。
更重要的是,他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与开放:
when [the automobilist] is tired of the old, there are new paths to be made. He has no beaten track to follow, no schedule to meet, no other train to consider; but he can go with the speed of an express straight into the heart of an unknown land.
中文:当(驾驶者)厌倦了老旧,他可以去探索新的路径。可以不走寻常路,可以按自己的节奏安排行程,不必追赶下一列火车,却可以快速直达一片神秘境地。
和当年开疆拓土的先驱不同的是,此时的 Delany律师,和当时的美国一样,意气风发。他们不只在拓展疆域,更是在拓展自己的精神和身份。
2.3 撞上美国公路旅行先驱们的好奇、自由和敬畏
2015年,Times 和 Smithsonian 联合策划了一个主题:What it Means to be American ▼
读到关于旅行那一段,读到 Jackson 医生和 Delany 律师,突然发现了一些以前没有感悟到的联结 — 和美国公路旅行先驱们的联结。
2011年的我,学业刚结束,事业没开始,正是在探索的状态中。虽然已经没有了公路旅行先驱们关于基础设施的困扰,可是在异国土地上,第一次进行这样一场长距离旅行,不确定与兴奋感的交织,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这次旅行,只有大致方向,几乎没有什么预订,完全由了心性去走。
这个国家,这片土地,以我从未料想到的方式,在我眼前打开:
- 笔直的「最孤独的」50号公路上,一轮血红的圆月,安静地挂在正前方;
- 站在科罗拉多洛基山脉「大陆分水岭」的 万呎顶峰上,神圣感油然而生;
- 傍晚时分,坐在堪萨斯大平原的路边,看暮色在红色拖拉机、黄色草垛上,肆意做画;
- 逐渐练就在5分钟内支起帐篷,然后用一整夜看星空,听篝火噼里啪啦… ▼
类似这样的时刻,数不清有多少;无数次,怀了感恩与敬畏,想起这句话(也是从这一年开始,很少在日常用语中用到 Awesome 这个词):
Life is not measured by the number of breaths we take, but by the moments that take our breath away.
这次旅行,一路走,一路做着一个关于 Dream and Passion 的访谈,短到几句话,长到几小时。完全没有预设的遇见,收获了好多故事。
- 从肯塔基大山里走出来的Thelma,选择回到家乡做中学老师,刚退休,又遇上先生患癌,可她是我遇见过的最阳光的人之一;
- Greg 从大公司辞职创业,已经好几年天天鼓励自己,「这是最后一英里」了;
- Richard 本来是加州街头小混混,因为一个非营利组织的夏令营,改变了路径,成为了一名工程师,现在每年夏天回到营地做教练。
还有更多人,更多始料未及的场景:
- 月黑风高的夜里,被卡车司机霸占的Motel吓住了,索性停在加油站,在车里撑了一夜;
- 把车开进土沟里,被警察拦下,结果被带回家(去教他太太和女儿中文);
- 和一个伯克利音乐学院的小伙子,刚好同时抵达营地的最后一个空位,结果谁也没睡,谈了一夜人生;
- 芝加哥 Couch Surfing 的借宿家庭,现在成了宛若家人的好朋友。
那个夏天,积累了一箱的文档,包括手写的笔记;还有几十 G 的照片。旅行结束之后,再也没有打开过。它们至今还躺在波士顿一个储藏室的箱子里。可是每次想起来,都鲜活如昨日。
这场旅行,从一结束,我就知道它会深刻地影响自己;2015年读到的 Jackson 医生和 Delany 律师,似乎让自己穿越回那个最初的年代,和他们神交了。(脑补一下科幻中的场景,我们只是隔了时空,对视一眼,滋滋一下,绿光闪烁,灵魂交汇了。)
3. Make sense
3.1 不只是旅行,也是身份的一部分
在2011年的长途旅行之后,我的「公路旅行」似乎也收不住了。但凡出差,能开车,就绝不乘飞机;而即使一个周末的 Day Trip,也能玩得很嗨。强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我逐渐发现更多说着同样语言的公路旅行者。
- Coolidge Corner 邮局一个留着 Mohawk 发型朋克风的小伙子,曾经用2周时间在路上,一站站地去探访新英格兰独立酿酒厂,而且只喝IPA;
- Elana 的先生,立志开车访问100个 Minor Baseball League 棒球队,两年前见到他时,他的记录是43个;
- Ruth 和先生,逢 Corvette 跑车的车展,只要走得开,必定驱车前往;
- 在绿线 B Line 上碰到一位忘记名字的男子,把独立书店作为自己的旅行主题,他曾经「横穿大陆」,扫了100多家独立书店。
公路旅行,不只是旅行,也是自己兴趣和身份的一部分。
3.2 原来是好奇心
我们有一群朋友,每个季度会来一次 Wine mEATing。
有一次的主题是 Road Trip。几乎每个美国人,对于 Road trip,都有自己的记忆、感受和故事。海聊下来,竟然是我这个启蒙最晚的旅行者,故事最好玩,而且还有我独创的 Art - Philanthropy - Industry 视角(从公共艺术看慈善力量,从慈善资本看城市历史和产业)。
几杯酒下去,我现场「捏造」了一个双层满足理论,解释如何能持续不断地创造旅行中的丰富体验。大体是这样的:
我们旅行中,可能有两种满足:Sensory Satisfaction(感官满足)和 Intellectual Satisfaction(智识满足)。同样是体验美景美食,同样是经历奇人异事,前者在感官层面,阈值会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容易生发出「也就这样,没什么」的感觉;而后者会和自己发生联结,和未知发生联结,不断地去拓展自己的智识边界,经历越多,满足感越强,同时持续去探索的不满足也越多。然后你就进入了一个正向的循环中,不断去发现、去联结、去探索。
这次之后,她们送了我一个「Roadtrip Genius」的贴纸。收到的时候,我狠狠地开心了一下。
直到有一天,读到《Curious: The Desire to Know and Why Your Future Depends On It》这本书(已有中文版 《好奇心》),才发现,我的土创理论,原来早就有了更科学的研究和解释。
借用中文翻译的术语,人类的好奇心有三种,消遣性好奇(diversive curiosity),认识性好奇(Epistemic Curiosity)以及同理性好奇(Empathetic Curiosity)。人类对美的偏好、对知识的渴望,都深藏在神经网络中,会带给我们本能的愉悦;你需要付出一些努力,才能去满足认识性和同理性好奇;好奇的背后是信息缺口(Information Gap),它因为理解而产生,又被未知而激发。知道越多,探索欲越强。
这本书给我的另一个顿悟,是对「同理性好奇」的描述。一直觉得自己是特别独立的人,可是另一方面,又特别容易对人与人的联结,产生共鸣。
原来我对公路旅行的狂热后面,是好奇心。
3.3 Roadtrip 和 Road Trip
我在云南的308省道上,以30公里的时速,一圈圈地盘着山路。偶尔后面来车,我也总是示意他们超车通过。我想让思维和车速,一样慢下来,试图用语言描述我眼中 Roadtrip 与 Road Trip 的区别。
这是我当时的尝试:
Roadtrip 是一个过程,以时间和空间为载体,把自己整个交付,去沉浸,去感受,去探索已知和未知,去发现自己与自然、他人、社会、以及自己的种种联结,而自己在这样的探索和发现中,收获愉悦和快乐。
Road Trip,在 Road 和 Trip 中,留下了一道缝,虽然一样是抵达,却不经意间,让时间、注意、感知、联结,从那道缝中滑走了。
4. 另一场开始
这篇文章写得有点奇怪。本来以为想得挺清楚的事情,可是一路写下来,许多旧时场景涌现出来,激发了很多想法。一路写,一路删,一路推翻重来。
也许真的应了 Steve Pinker 关于写作的话:
写作就是把网状的思维,用树状的结构,展现为线性的表达。
这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大年三十的下午,我去干了件傻事。从陕西南路地铁站,步行到外滩,看看这样一个本该阖家团圆胡吃海喝的日子,哪些店还开着。买了些小东西,送给我觉得应该送的人。
这一天,走了23,671步,遇见了好几个让自己有所触动的人、事、景。▼
从某种意义上说,即使不做一个 Roadtripper,怀了同样的好奇心,我们依然可以在自己的城市里,做一个自足的 Explorer。
可是,我依然无法把这种快乐与满足,等同于 Roadtrip。
自驾的 Roadtrip 能带来更多的自由、更多的可能
- 可以在开出去30公里之后,掉头折回去看一句没记住的墙上标语;
- 可以随意塞满想读(基本不会读)的书、只在某个特定场景才会使用的器具(譬如咖啡壶、三脚架);
- 可以最自在地和一个地方的晨昏相处;
- 也可以随心所欲地探野路,虽然这意味着有可能打爆救援电话也没人搭理,也意味着可能天降天使,把你(的车)从泥沼里拖出来。▼
或许不必给这么多堂皇的理由,到头来,只是一句,I just love hitting the open road.
那一年,因了马克·吐温一句话,冲动上路。 而现在,仍然是这句话,却已经成为了自己的信仰和生活方式。
数了数,国内去过的省,也有20几个了;可是这次云南之行,才算是 Roadtrip 的第一程。 也是从这次开始,把「国家公园」作为旅行的主题之一。
一场新的旅程。
新年里,愿你能以自己的方式,Explore. Dream. Discover.
See you on the 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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